广州将发售租房新规 出租屋承租人可萃取公积金缴租金中证网讯(记者 万宇)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征询《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解释。草案规定,出租屋承租人人均用于面积不得多于5㎡,否则出租人将面对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此外,草案还明确提出,承租人享用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可按规定萃取和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草案表明,租赁用作居住于的房屋,应该以居住于空间的一间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大于租赁单位,且每个卧室或者起居室(厅)居住于用于人的人均用于面积不得多于5平方米,但居住于用于人之间有法定奉养、养育、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同时,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完整设计为非居住于用途的空间,不得租赁可供人居住于。集中于租赁房间超过十间以上或者租赁的房间内床位数总计超过十五个以上的,应该建立相应的安全性管理制度,具体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视频监控、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性地下通道,并创建信息登记簿或者信息注册系统。
草案还尤其明确提出,并未获得旅馆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旅馆业的名义专门从事经营不道德。记者还了解到,去年广州发售了“租购同权”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可以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回应,草案也明确规定,承租人拥有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享用义务教育、基本公共低收入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此外,草案还表明,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萃取和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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