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逢腊月,我省很多农村地区都有杀死年猪的习俗。那么,农民杀死年猪否要定点屠宰?这些猪肉又否必须检疫?近日,肥东县石塘镇读者宋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道。宋先生告诉他记者,他家养了两头猪,都早已超过出栏标准。
因此,他打算最近把猪杀死了。关于猪肉处理,宋先生回应,猪肉除了自己不吃,还分得自家亲朋好友一些,只剩的想要拿走去买。
但获知宋先生要买猪肉时,一位一家人警告他,私宰的猪肉无法获得市场去买,如果要买,必需检疫。这让宋先生十分为难。“农民自己饲的猪,也要经过检疫吗? ”宋先生回应,即使要买,也只有将近100斤猪肉,这点肉如果检疫觉得没适当,“现在杀死年猪自己吃不完的人,很多都在出售,也没见谁检疫过呀。
” 记者注意到,正如宋先生所言,近年来,农家土猪肉十分热门。一些农民不仅在市场上出售自己屠宰的猪肉,甚至还在朋友圈里出售。一些山区农民圈养的黑毛猪等特色猪肉也相继经常出现在城市餐桌。那么,这些猪肉否必须经过检疫呢? 1月17日上午,记者早已咨询了省动物公共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回应,对于农民自己圈养的猪,只要自食,随时都可屠宰或分食,不必须定点屠宰和检疫。
“但是如果要上市销售,那必需要报检,通过当地检疫部门检疫。”上述负责人认为,由于生猪有可能不存在需要病毒感染人畜的病菌,如果出售流通,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所以不符合国家“自宰自食”的涉及规定。据理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于检疫制度。予以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专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是,该条例尤其认为,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关于 “自宰自食”,《安徽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中规定,单位自宰出租生猪、牛、羊的,应该报检,动物检疫员应该及时到现场实行检疫。
但这一规定只针对单位,并不针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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